2014年3月1日

童軍信用為人敬


經常在童軍進行活動的時候,我們會聽到:「你遲到了15分鐘,你沒有童軍信用」!又或者:「你忘記帶罐頭餐肉,你的童軍信用沒有了」。

童軍團員對信用的標準似乎訂得不高,往往只着重一些表面的行為,而我個人認為「童軍信用為人敬」所訂的要求層面是應該更高的。

現時香港童軍運動的第一條童軍規律是「童軍信用為人敬」,英文的寫法是 「A Scout is to be trusted」。

當年貝登堡爵士在《Scouting For Boys》中的第一條童軍規律是 「A Scout's honour is to be trusted」,台灣童軍會譯成「童軍的榮譽是值得信任的」。

就以上兩個寫法,大家覺得有甚麽分別呢?

貝登堡爵士把童軍的榮譽和信用連結在一起,並且放在第一條規律的位置,可見他對這條規律的重視。

我們再看看童軍誓詞,「我願以信譽為誓,竭盡所能...」,強調當一個童軍作出承諾,一定會全力以赴,完成應做的事,以保持自己的良好聲譽。

童軍們因為要維護自己的良好聲譽而盡力去建立良好誠信的美德。

所以大家對童軍的誠信要求應該不只限於在表面的工作或任務上,應是要求得更高,包括童軍品格及行為的表現。當童軍被問到他的「信譽」是甚麼?最直接的答案是童軍是值得大家信賴的,他們有能力選擇做應當做的事。童軍不論在行為、思想和道德價值觀上,都能夠選擇正確的方向,慎重行事,不辜負別人的期望。

台灣童軍兄弟對遵循童軍誓詞和規律的演繹是:

第一,敬天樂群,對神明,對國家,對社會,盡責任,做一個堂堂正正,頂天立地之人。
第二,服務社會,關心別人、幫助別人。
第三,自強不息,力求自己德、智、體、群的全面發展。

故此,一個有誠信的童軍,應當對自己要求更高,全面追隨誓詞和規律中童軍的核心精神,以換取別人的對自己聲譽的尊重和信任。

而一個人的聲譽,不應該視作一種個人財產,更應相等於一個人的生命。個人的聲譽是終生緊貼著自己的。

孔子說:「人而無信,不知其可也。」他認為人若不講信用,在社會上就無立足之地,什麼事情也做不成。亦不會得到別人的尊重,更甚的是自己的聲譽都會喪失了。

「誠信」就是要誠實和守信用。

要有誠信,就要「戒欺」,即不自欺亦不欺人。《禮記.大學》說:「所謂誠其意者,毋自欺也。」意思是真誠實意就是不自欺。宋代哲學家陸九淵也說:「慎獨即不自欺。」即使在閒居獨處時,自己的行為仍能謹慎不苟且,不會自欺。亦相等於古語說「不欺暗室」,童軍不會在無人察覺的環境下做一些違背良心的事。

我們在童軍的大家庭裡,誠信是十分重要的。特別是負責培訓青少年的領袖,或是制訂政策和擔當監督的總監。更加要重視誠信,以身作則,因為大家都是青少年們的榜樣。

沒有誠信,便不能實踐自己的誠諾。也代表背離了童軍的誓詞和規律。

貝登堡爵士對我們的第一個要求,就是要用自己的聲譽去保衛自己的承諾,立志盡善盡美,成為社會一個良好及有用的公民。

港島地域總監
關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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