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1日

港島地域童軍區的發展和工作


香港童軍總會初期,把香港劃分為三個童軍區,當時稱為香港區、九龍區及新界區。於1952年,總會把香港區劃分開成為域多利亞區及黃泥涌區;又於1959年將黃泥涌區改名為港島東區。1961年隨著童軍人數的增加,總會決定把部份工作下放,將行政單位再劃分為香港、九龍與新界三個地方(Area),下設18個區。而香港地方轄下分為維多利亞城、港島西、港島東、港島北、筲箕灣和長洲區。其後再於1968年將地方(Area)的名稱改為地域(Region)。於1973長洲區改稱為離島區,並轉為隸屬新界地域。同年港島東區又分拆為東區及銅鑼灣區,最後於1996年又重組合併為現時的灣仔區。港島南區亦在重組區界的情況下,於1983年成立。筲箕灣區亦於1999年拆分並加入柴灣區。

童軍區是總會在指定的區域內設立之前線組織,目的是指導、監督及支持區內童軍旅。區的設立乃經過地域總監推薦,得到香港總監批准後,總會將透過地域總監發出一張「成立證書」給予候任區總監。

童軍區最重要的人物當然是區總監,區總監需認識及認同童軍基本理念,並具有童軍旅經驗及總會規定的其他相關資歷。區總監的職責要向地域總監負責,並帶領區幹部在其區內執行各項區務。

童軍區應配合童軍運動的發展政策,推廣總會的抱負、使命、價值觀及目的。童軍區是連結總會、地域及童軍旅的重要橋樑。童軍區亦會根據總會的發展方向,為青少年成員及領袖提供適當的活動與訓練,並鼓勵他們積極參與。現時很多支部成員的訓練班,都由童軍區專責舉辦,例如童軍小隊長訓練班、深資童軍執行委員會研習班、深資童軍啟導班等等。童軍區幹部有責任經常檢討區內訓練及青少年活動的標準和成效。在領袖訓練方面,童軍區應存放區內各單位童軍領袖的受訓紀錄;鼓勵、督促及協助他們完成木章訓練。

童軍區內的行政和財務管理,亦是工作中重要的部份。當中包括檔案及會議紀錄的儲存、童軍旅單位的紀錄、籌募經費、物資管理、物業管理及維修、週年人數統計等等。

童軍區亦要負責籌設區務委員會及區執行委員會,並致力令其有效地發揮功能,使童軍運動獲得更大的社區認同,擴闊童軍運動在社會的位置。爭取社區網絡的各樣支援。區幹部會定期探訪各童軍旅,以維持及改進其童軍訓練質素;並確保所有童軍活動進行時,能遵守安全措施和規定,以確保童軍成員的安全。對一些運作有問題的童軍旅,童軍區應加強督導,並提供適當的支援和幫忙。同時,童軍區亦透過童軍旅探訪,進行對參加優異旅團選舉各單位的評核。

童軍區有責任聯繫各童軍旅的主辦機構和區內的其他青少年制服團體,以維持良好之合作關係。童軍區亦要兼顧童軍運動的發展工作,招募新成員,保留舊成員,並評估有關新童軍旅的註冊申請,向地域總監作適當之推薦。近年來童軍流失巳突顯童軍會一項關注問題,區總監應按區內的環境,制訂對策,保證成員在晉升支部時,儘量減低流失的情況。

由上述所言,可見童軍區在整個童軍運動的重要位置。港島地域現在共劃分為七區,每個童軍區都是獨立運作的。雖然每個童軍區都有其獨特的歷史、背景和特色。在執行其工作的時候,各區都顯示出緊貼童軍運動的核心價值觀及精神;以培訓青少年為首要任務及提供高質素的訓練及活動。在機構管治的層面上,港島地域的童軍區都展示出廉潔精簡的精神,各童軍區的財政情況健全、人事管理及合作方面融洽、推行事務時合乎情理、兼具透明度,價值觀正確,整體表現令人滿意及讚賞。

港島地域總監
關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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